经营管理为积极响应局(集团公司)“深入推进全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的要求,10月18日,长江环境公司组织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教育活动。长江环境公司副总经理、安委会副主任张家文主持此次活动,安全环保部主任刘俊对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讲解。

本次教育活动主要从《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明确的三个必须、修改的主要内容、安全措施主体责任等四个方面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宣贯。
会上,张家文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对各个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强调工会要切实履行好应当承担的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二是强调技术部、总工办要加强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教育,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强调经营部在材料采购上要严把质量关,以及分包单位的选用上要从严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四是强调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全体在宁机关人员、部分项目部管理人员共计30人参加此次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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