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沛县杨屯镇金沟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沛县杨屯镇金沟南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沛县杨屯镇大微路北侧,洪福大道西侧,东至洪福大道、西至253省道、南至518国道、北至金沟,占地面积29796.71m2(约44.7亩),中心点坐标(N:34.865719,E116.898653)。调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杨屯镇金沟南侧地块规划设计要求(沛规要求[2023]第010号),规划为居住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评价。2012年地块被征收,开始建设滨湖嘉苑小区,2015年底小区全部建成。
二、调查结论
我公司在2023年10月23日开始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样快速检测。结果如下:
通过2010-2022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住户,现规划为居住用地,现已建成滨湖嘉苑小区。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存在过化工业企业,没有污染源。地块内土壤无异味,无客土,无污染痕迹,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痕迹。地块内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和排污沟渠。地块周边主要为居住区和商业区。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部分在产企业和1家加油站,通过污染识别与分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40m×4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东南侧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29个土壤快速检测采样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无异常。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2.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委托单位: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5217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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