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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睢宁县明发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7 14:08:16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睢宁县明发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睢宁县明发幼儿园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睢宁县景湖社区景湖路北侧、文学北路西侧,东至文学北路,南至景湖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占地面积4636.96m2(约6.96亩),中心点坐标(N:33.93418°,E:117.94508°)。调查地块历史为景湖社区井西组村庄,2018年拆迁,现为空地。根据《景湖路北侧、文学北路西侧地块(明发北幼儿园)规划条件》(2023年2月22日),本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调查单位自2023年11月7日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筛检测等。结果如下:

通过2003-2023年的历史影像图及航拍图,并结合人员访谈及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为村庄;2017年开始拆迁,2019年基本拆迁完成,后地块闲置。2023地块内空地由原住户平整开垦,用于蔬菜种植。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污染痕迹。其周边500m主要为居民区、河流、道路及空地等。

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企业有西南210m徐州昊天电力杆塔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电线杆;西侧30m石料堆场,暂存销售石子黄沙等;西侧285m淘宝家具店铺,组装成品家具销售,或分装打包为成品经淘宝发货;西南130m及400m物流仓库,暂存转运快递、货物,无危险品货物;东南350m徐州东宏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10月-2009年初短暂试经营,试生产约1.5吨的VCM改性树脂。经污染识别及迁移影响分析,周边历史企业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20m×2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15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周边布设1个对照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DB4403/T 67)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未超过参考标准。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

2.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企业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委托单位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工

联系电话:1879695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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