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工人村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工人村3号地块(以下简称块”)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矿山路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南。东至老户人村,南至商业街,西至农田,北至无名道路,占地面积16888.61m2(约25.33亩),中心点坐标(N 34.29044°,E 117.34864°)。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根据《大庙工人村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图》(2024年10月14日),调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2005-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及航拍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农田,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使用至今。地块内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无外来堆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暗沟遗留。地块内无污染产生。
调查地块北侧为无名道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十八亩地小区及前王村等;东北为湖庄村、东城茗门及美兰花园等;东侧为老户人村及大大路等;东南侧为老户人村、东泰佳苑及格林豪泰等;南侧为商业街、道路及孤山农贸市场等;西南为安顺社区及华新小区等;西侧为拆迁空地、矿山路及华美东山怡园等;西北为张庄拆迁空地。
其周边500m主要为居民区、拆迁空地、学校及贸易集市等。周边无生产企业,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40m×4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周边农用地布设2个对照点,我司技术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DB4403/T 67)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未超过参考标准。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2.该地块在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委托单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工
联系电话:1879695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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