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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徐州市铜山区独龙山西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2 09:24:02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市铜山区独龙山西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徐州市铜山区独龙山西A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铜山区铜山街道桥上村,东至独龙山、西至大学路、南至农田、北至汉江路,占地面积76987.16m2(约115.48亩),中心点坐标(N34.172550°,E117.11934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田,根据《徐州市中心城区-铜山区开发边界内珠江路南单元详细规划》(20256月),现规划为住宅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结论

我公司在2025818-819日开始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样快速检测。结果如下:

通过2003-2022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属于铜山街道桥上村集体土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没有污染源。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无异味,无客土,无污染痕迹,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痕迹。地块内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和排污沟渠。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为独龙山、农田、保利学府(在建)、徐州市华杰高中、大学路实验学校、徐州光电产业园(未投产)、原徐州市殡仪馆(已拆迁)、汉王公墓,无在产企业,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80m×8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42个土壤快筛采样点,并在该地块东侧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44个土壤快速检测采样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无异常。

考虑到原徐州市殡仪馆位于调查地块南侧100m,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14年搬迁闭馆;地块内有两处废品回收站,可能对调查地块有一定影响,在调查范围内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采集表层土壤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因子为基本45+pH、二噁英。根据地表样品送检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检出范围为8.23~8.74,呈中性。所有土壤样品中的石油烃(C10-C40)和二噁英均有检出,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所有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元素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砷、镉、铜、铅、镍、汞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2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废水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委托单位:徐州市铜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程

联系电话:158522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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