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沛县徐工人才片区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沛县徐工人才片区储备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大屯街道郝尧村,东至汉宣路,南至周勃路,西至汉平路,北至郝寨大沟,占地面积76667.05m2(约115亩),中心点坐标:E 116.918096°,N 34.796763°。调查地块历史为村庄和农田,现为果园、菜地和藕田,根据《沛县徐工人才片区储备地块规划条件》调查地块范围内94.17亩规划为居住用地、9.73亩规划为绿地、5.3亩规划为道路、5.8亩规划为社区服务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调查。
二、调查结论
通过2009-2025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藕田(Ⅱ区)和村庄(Ⅰ区)。2016年前地块内农田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2017年3月地块南部(Ⅱ区)改为藕田,用于种植莲藕。2021年6月地块内东部和东北部(Ⅰ区)前尧村居民住宅拆除,空地闲置至今;东南部藕田改为大棚菜地,种植蔬菜。2024年地块中部原藕田区域(Ⅱ区)开始种植果园。地块内无异味、外来堆土,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无生产企业的管线和排污沟渠,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500m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地表水体、学校和医院。地块东侧为前尧村,2021年拆除,空地闲置,2024年新建前尧安置小区,现已基本建设完成;南侧为农用地;西侧为农田和八里屯中沟,东南侧2024年新建沛县妇幼保健院;北侧为郝寨大沟、郝尧村,2021年拆除,空地闲置,2024年新建郝尧安置小区,现已基本建设完成;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医院,无焦化厂、化工等重污染型企业。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我司技术人员选择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40m×4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土壤区域共布设43个土壤快筛点位,并在调查地块东南侧156m处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45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共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50个(含5个平行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表层土壤样品的快筛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T 67—2020)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符合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废水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委托单位: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5815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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