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总局动态 经营动态 党建动态 行业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贾汪区鹏程大道南、通港大道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3 13:50:35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贾汪区鹏程大道南、通港大道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贾汪区鹏程大道南、通港大道东地块位于徐州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61920.25m2(约242.87亩),中心点坐标:东经117.44434°,北纬34.40901°。调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如下:2004年之前,调查地块为农用地;2004年至今,地块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地块内北部,2012建设沿街门商铺,2017年商铺拆除后闲置;地块西南部,2004年建设徐州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东方热电停产,202010月开始拆除,2023年企业拆除后闲置至今;地块内东北部,2004年建设徐州雷法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拆除后闲置至今;地块内东南部,2014年新建仓库,用于存放木料,2018年拆除后闲置至今。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西侧为小南湖;西北侧原为农田,2013年陆续开始建设小区;北侧原为加油站、权宇驾校、农田和居民区,2018年北侧陆续拆除,现仅存加油站尚未拆除;东北侧原为农田,2008年建设江苏鼎业管桩有限公司和徐州市金钟运输有限公司,2019年江苏鼎业管桩有限公司拆除,2022年原江苏鼎业管桩有限公司开始建设小区;东侧和南侧原为农田,2007年地块东侧和南侧陆续建设江苏省迈达重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宏丰气体有限公司、徐州海通特钢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州二锻机床厂。

通过第一阶段的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可能受到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的影响。识别特征因子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砷、汞、铜、铅、镍、锰、钴、钒、锌、铊、锑、铬、锡、钼、多环芳烃16项、氨氮、硫化物、氰化物、二噁英、酚类(苯酚、2-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4--3-甲基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五氯苯酚)、总氟化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调查地块中存在潜在污染源,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第二阶段调查

1.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综合采用系统布点法及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布设56个土壤柱状采样点位30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对照点5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位本调查地块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列出的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锰、钴、钒、锌、铊、锑、铬、锡、钼、总氟化物、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其余多环芳烃8项、氨氮、硫化物(水)、氰化物、酚类(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4--3-甲基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五氯苯酚)、二噁英(表层)。地下水检测指标原则上与土壤正常检测因子保持一致,同时加测硫化物、挥发酚、硫酸盐。

初步采样采集土壤样品236个(26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39个(9个平行样,地表水底泥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实际钻探深度3.5m-6.0m,样品采集、检测、质量控制委托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各检出污染物指标中,砷、锰、钒、钴和苯并[a]芘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S03S11S31S36最大超标深度为6.0m其他因子检出值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计算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有19个点位硫酸盐超标,其余各检出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类水质指标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各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标准限值。

2.详细采样调查

详细采样调查主要针对调查时超标和重点区域进行加密调查,共布设116个土壤柱状采样点位9个地下水监测井。实际钻探深度4.0-7.5m,原6.0m有污染的点位及其周边钻探深度加深至7.5m。本调查地块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列出的45项基本项目和pH、石油烃(C10-C40)、锰、钴、钒、氨氮、总氟化物、氰化物、其余多环芳烃8项。地下水检测指标原则上与土壤检测因子保持一致,同时加测硫化物、挥发酚、硫酸盐。

本次详细采样调查样品采集、检测、质量控制同样委托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送检土壤样品467个(含46个平行样品)送检地下水样品11个(含2个平行样品)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各检出污染物指标中,共有13个点位砷、锰存在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最大超标深度为6.0m其他因子检出值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计算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有6个点位硫酸盐超标,其余各检出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类水质指标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合初步采样和详细采样结果进行分析,地块内34个点位存在土壤超标现象,超标污染物为砷、锰、钒、钴和苯并[a]芘。重金属钴超标点位1个,超标区域为危废间。重金属钒超标点位1个,超标区域为变电站。重金属砷超标点位27个,超标区域为电除尘区、锅炉区、除盐水站、冷水塔、汽轮机、点火油罐区、脱硫区、煤气压缩间、渣场、变电站、燃机、循环水泵房、变电站、检修车间。重金属锰超标点位17个,超标区域为电除尘区、除盐水站、循环冷水塔、检修车间、危废间、储气柜、余热锅炉、变电站、循环水泵房、渣场、燃机、点火油罐区。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超标点位1个,超标区域为余热锅炉区。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硫酸根有25个点位存在超标情况,超标区域为汽轮机区、烟囱、除盐水站、汽轮机、燃机、电除尘、煤气压缩间、渣场、危废间、冷却塔、一般区域、沿街商铺。本次调查地块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硫酸盐属于一般化学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土壤污染物超标范围估算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土壤污染物超标面积26982m2,污染土方量为45282m3

3第三阶段土壤调查

根据地块水文地质勘察结果,调查地块自上而下分别为 1 层杂填土结构松散,含植物根茎、碎石子、碎砖块;2 层黏土,黄褐色-灰黄色,硬塑,具水平层理,切面光滑,底部含少量铁锰质结核,韧性高。

潜水:主要含水层为层杂填土。地下水的径流:勘察期间地下水主要自东北向西南方向缓慢流动。

3.主要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地块存在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内土壤符合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应当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委托单位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权工

联系电话:15190660072

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尧路2号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321121 京ICP备0501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