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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淮安生态文旅区龙江路南、万康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2 10:46:15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淮安生态文旅区龙江路南、万康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淮安生态文旅区龙江路南、万康路东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淮安生态文旅区运南村,东至空地、西至万康路、南至空地、北至龙江路,占地面积24366m2(约36.55亩),中心点坐标(N33.53485°,E119.08215°)。调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田,根据《生态文旅区90#地块规划条件》(淮自然资条字第3208122026GT000XX号),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结论

我公司在20264月开始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样快速检测和地表水及底泥送检。结果如下:

通过2003-2025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没有污染源。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无异味,无客土,无污染痕迹,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痕迹。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痕迹。地块内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和排污沟渠。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村庄、农田,无历史企业和在产企业,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40m×4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20个土壤快筛采样点,并在该地块西北侧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22个土壤快速检测采样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无异常。

考虑到地块内西北部历史上存在沟渠,2017年利用修建龙江路的基坑土填平。采集1个表层土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因子为基本45+pH、石油烃。对实验室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可知,所有表层土样品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样品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1、该地块在开发利用前,应在地块四周设置围挡,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加强巡查,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委托单位: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社会事业局

编制单位:中煤长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程

联系电话:158522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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